中新网6月6日电 据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香港岭南大学的大学三年级男生,称因求职压力大而饮酒减压,今年1月连续两日凌晨酒后在西湾河两处后巷纵火。法官昨日(5日)就是案宣判时指出,两处地方均接近民居,男生的行为危险性高,后果可以非常严重,为阻吓同类事件,最终判被告入狱3年。
一连两日纵火 烧毁食肆煤气喉
被告谢伟明又名谢小森,25岁,于今年1月连续两日凌晨酒后在西湾河两处后巷纵火,其中一次更烧穿一间食肆的煤气管令煤气泄漏,连同被烧毁的冷气机及洗手间等,造成近31万元损失。他早前承认两项罔顾生命危害而纵火罪名,又称自己在第二次纵火后翌日看报纸,始知道自己酿成大火。
会考落榜 重读图改变人生
辩方早前求情时透露,被告的父母分居、父亲嗜赌,加上他误交损友,令他自小无心向学,会考落榜。幸好他遇到一位良师,令他决心由中三起重读,其间考获第一名,又得到全港学界的“最佳进步奖”及征文比赛奖项,最终入读岭南大学的当代社会问题与政策研究学科。
辩方又指,被告已努力改变人生,立志成为一名老师,现身说法帮助其他读书不成的学生,奈何今次案件后“已变得没有说服力”。
法官沈小民在宣读判辞时指,被告行为危险性高,后果可以非常严重,为阻吓同类事件,决定判被告入狱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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